什麼是雷射安全?

自1964年第一個雷射被開發出來以來,雷射已被廣泛應用於各種用途,但這種強大的光源如果操作不當可能會造成危險。雷射安全是指安全設計、使用和實施雷射,以最大程度降低雷射事故的風險,尤其是眼睛傷害。即使是相對少量的雷射光也可能導致永久性的眼睛傷害,因此所有雷射的銷售和使用都受政府法規管制。雷射安全可分為 Class 1、Class 1M、Class 2、Class 2M、Class 3R(3A)、Class 3B、Class 4。在美國,認為Class 1 至 Class 3R(3A)雷射對消費者是安全的。在歐盟,雷射產品必須是Class 1、Class 2、Class 1M、Class 2M才能作為消費性產品。在使用Class 3B and Class 4 Lasers時,必須戴上設計用於吸收特定波長光的安全護目鏡。

IEC 60825-1 標準指導雷射產品開發人員如何遵守分類系統。所有被認證為 2 級或更高等級的雷射產品都必須提供三角形警告標籤。然而,根據特定的雷射應用,可能需要其他標籤來表示雷射發射、雷射孔徑、皮膚危害或不可見波長。
作為專業的雷射模組製造商,IADIY 的標準雷射模組符合所有眼睛安全要求,我們將協助客戶申請 FDA 許可證號。
class 2及更高等級的警告標籤

作為專業的雷射模組製造商,IADIY 標準雷射模組均符合眼睛安全要求,並支援客戶申請 FDA 許可證號。

分類:IEC60825-1 標準

雷射的分類是基於為每個雷射等級定義的可接受發射限制值(AEL)的概念。這通常是在特定波長範圍內,通過特定距離的特定孔徑可發射的最大功率(以瓦特為單位)或能量(以焦耳為單位)。IEC 60825-1 標準規定的分類系統的主要特徵和要求已列出。

Laser Class 1 (Class I)(輸出功率 <0.39mW,經過直徑 7mm 孔徑 @10cm 距離)

CLASS 1 LASER PRODUCT

Class 1 laser在所有正常使用條件下都是安全的。這意味著在裸眼或使用典型的放大光學設備(如望遠鏡或顯微鏡)觀看雷射時,不會超過最大允許曝露量(MPE)。為了驗證合規性,標準規定了與裸眼相對應的孔徑和距離。例如,如果通過標準中定義的孔徑的功率小於Class 1的 AEL,則具有非常大光束或高度發散光束的高功率雷射可能被歸類為Class 1。通常,光碟機等設備如果完全包含更強大雷射的光束,使得在正常使用時沒有光線逃逸,則會被視為Class 1。

Laser Class 1M(適用於發散雷射,輸出功率 <0.39mW,經過直徑 7mm 孔徑 @10cm 距離)

雷射輻射
請勿直接用光學儀器觀看
CLASS 1M LASER PRODUCT

Class 1M laser在所有使用條件下都是安全的,除非通過放大光學設備如顯微鏡和望遠鏡觀看。Class 1M laser產生大直徑光束或發散光束。除非使用聚焦或成像光學設備來縮小光束,否則Class 1M laser的 MPE 通常不會被超過。如果通過裸眼瞳孔的功率小於Class 1的 AEL,則雷射可被歸類為Class 1M laser。


Laser Class 2(輸出功率 <1mW)

雷射輻射
請勿直視光束
CLASS 2 LASER PRODUCT

Class 2 laser被認為是安全的,但如果長時間直視光束可能會導致眼睛疲勞。此分類僅適用於使用可見光(400nm-700nm)的雷射,因此紅外線或紫外線雷射無法獲得Class 2(或Class 2 M級)分類。Class 2限制在 1 mW 連續波,或如果發射時間少於 0.25 秒則可以更高。


Laser Class 2M(適用於發散雷射,輸出功率 <1mW,經過直徑 7mm 孔徑 @10cm 距離)

雷射輻射
請勿直視光束或直接用光學儀器觀看
CLASS 2M LASER PRODUCT

Class 2M laser因為眨眼反射而安全,前提是不通過光學儀器觀看。與Class 1M一樣,這適用於具有大直徑或大發散度的雷射光束,其中通過瞳孔的光量不能超過Class 2的限制。



Laser Class 3R(3A)(輸出功率 <5mW)

雷射輻射
避免直接眼睛暴露
CLASS 3R LASER PRODUCT

Class 3R laser如果小心處理,限制光束觀看,則被認為是安全的。使用Class 3R laser時,可能會超過 MPE,但受傷風險較低。可見連續雷射在Class 3R中限制為 5mW。對於其他波長和脈衝雷射,適用其他限制。


Laser Class 3B(輸出功率 <0.5W)

雷射輻射
避免暴露於光束
CLASS 3B LASER PRODUCT

如果眼睛直接暴露,Class 3B laser是危險的,但紙張或其他霧面表面的漫反射不會造成傷害。在 315 nm 到遠紅外波長範圍內,連續雷射的 AEL 為 0.5 W。對於 400 至 700 nm 之間的脈衝雷射,限制為 30mJ。3B 級雷射必須配備鑰匙開關和安全聯鎖裝置。Class 3B laser用於 CD 和 DVD 刻錄機內部,但刻錄機本身是Class 1,因為雷射光無法離開設備。

Laser Class 4

雷射輻射
避免眼睛或皮膚暴露於
直接或散射輻射
CLASS 4 LASER PRODUCT

Class 4是最高和最危險的雷射等級,包括所有超過Class 3B AEL 的雷射。根據定義,Class 4可能會燒傷皮膚,或由於直接、漫反射或間接光束觀看而導致毀滅性和永久性的眼睛損傷。這些雷射可能會點燃可燃材料,因此可能存在火災風險。四級雷射必須配備鑰匙開關和安全聯鎖裝置。大多數工業、科學、軍事和醫療雷射屬於這一類別。醫療雷射可能有發散性發射,需要注意額定眼睛危險距離(NOHD)和額定眼睛危險區域(NOHA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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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
更多雷射安全介紹: 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Laser_safety

IEC60825-1:2014 官方連結:https://webstore.iec.ch/publication/3587

IEC60825-1第 1.2 版參考: 下載
FDA 許可證號申請: 下載